《轿车轮胎》《载重汽车轮胎》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
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《轿车轮胎》《载重汽车轮胎》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(报批稿)的编制工作(见附件1)。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报批稿及编制说明(见附件2)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23年9月17日。
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》(见附件3)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(邮件主题注明:《轿车轮胎》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)。
公示时间:2023年8月18日—2023年9月17日
联系电话:010-68205261
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
///附件///
1.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
2.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
2023-09-04
- 2024-06-17
- 2022-03-18
- 2024-05-14
- 2022-05-05
- 2024-01-16
- 2023-08-14
- 2024-07-02
- 2024-01-30
- 2024-01-03
- 2024-05-20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