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轿车轮胎》《载重汽车轮胎》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

 

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《轿车轮胎》《载重汽车轮胎》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(报批稿)的编制工作(见附件1)。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报批稿及编制说明(见附件2)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23年9月17日

 

 

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》(见附件3)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(邮件主题注明:《轿车轮胎》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)。

 

 

公示时间:2023年8月18日—2023年9月17日

联系电话:010-68205261

 

 

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

 

 

///附件///

 

1.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

 

 

2.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

轿车轮胎(报批稿)

轿车轮胎编制说明

载重汽车轮胎(报批稿)

载重汽车轮胎编制说明

 

3.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

网站首页    政策法规    《轿车轮胎》《载重汽车轮胎》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
发布时间:2023-09-04

热点新闻
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