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按照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12号),我部组织对《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》等配套文件进行了修订,起草完成了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1)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(见附件2)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

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(见附件3),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。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6日,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。


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蕾

电话:(010)65645764

传真:(010)65645781  

邮箱:chem@mee.gov.cn
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

邮编:100006

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
附件:

1.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及修订说明

2.相关配套表格及填表说明

3.反馈意见建议格式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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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08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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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生态环境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