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优化石油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方式,鼓励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专业化、精细化水污染治理模式,我部决定制订发布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31571-2015)修改单(以下简称修改单)。目前,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。按照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》(国环规科技〔2017〕1号)要求,现就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,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,于2019年2月21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,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。
联系人: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赵丽娜
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
邮政编码:100012
电话:(010)84919397
传真:(010)84919396
电子邮箱:zhaoln@craes.org.cn
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洪宇宁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
邮政编码:100035
电话:(010)66556869
传真:(010)66556262
附件:1.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31571-2015)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
2.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31571-2015)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2019年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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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生态环境部